关于恶俗婚闹如何规定?
严禁恶俗婚闹行为。禁止在城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诸如把新郎用胶带捆绑在树上或者电线杆上,浇啤酒、倒酱油、砸鸡蛋,以及扮演种种不雅角色做搞怪动作等任何形式的婚闹行为,违反规定者,依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进行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扰乱公共秩序如何处罚?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指扰乱了国家对公共秩序管理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秩序的;
(4)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
(6)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7)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