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综合更新 > “一超四罚”的“四罚”分别指什么-

“一超四罚”的“四罚”分别指什么-

时间:2024-07-17 11:32:06 网络 浏览:93

“一超四罚”的“四罚”分别指什么?

  “一超四罚”中的“四罚”分别指:

  1、罚车辆所有人(即承运人);

  2、罚道路运输企业(即货运企业);

  3、罚货运装载源头单位(即装载企业);

  4、罚驾驶员。

  法律依据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0000元以下罚款。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如何确定“一超四罚”的处罚标准?

  “一超四罚”的处罚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的具体规定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处罚标准会综合考虑超限超载的程度、次数、后果等因素,并依法进行量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以上是关于“一超四罚”的“四罚”分别指什么?的详细内容,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