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选择逃离的当事人并非一定需要负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如果在无法通过任何合法手段查证此交通事故真实性的情况下,原责任人才有可能被确定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一方。
当事人有明显的逃逸行为,则应当认定该名责任人对整个事故负责,亦即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但同时,如果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当事人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则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调解流程是什么?当事双方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可以共同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等可以参加调解。
调解应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
在调解过程中,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赔偿总额等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
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只靠双方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调解协议,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