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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

时间:2024-11-01 17:56:30 网络 浏览:9

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无效的债权或已经消灭的债权不能转让,以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按照法律规定,有些合同权利是不能转让的。

  债权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转让达成合意,且债权转让协议必须有效。这意味着转让的主体必须适合,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否则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

  在我国,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依照法律规定,如果转让权利或转移义务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必须依照相关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务转让有什么后果?

  债务人变更:如果债务全部转让,则原债务人退出债权债务关系,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抗辩权移转: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但如果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新债务人则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从债务随之移转:通常情况下,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如利息的支付、不履行合同时对债权人违约金的支付等)也会一并移转于债务受让人,但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从债务除外。

债务转让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依法成立:债务转让协议依法成立,自成立时生效。

  债务具有可转让性:转让的债务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

  经债权人同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让,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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