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书遗嘱可以写全部财产给谁
自书遗嘱能将全部财产分配予特定对象吗?
在遗嘱撰写过程中,我们往往不能将所有财产列入其中。这种做法存在一定风险性,因为遗嘱必须明确列出遗产的详细范围。倘若仅仅提及“所有财产”这样的宽泛描述,可能会导致继承人在继承过程中对具体财产内容感到困惑不解,从而引发不必要的财产纷争。因此,为了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建议在遗嘱中尽可能清晰地表述出财产的具体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自书遗嘱能否剥夺法定继承人份额
自书遗嘱可以剥夺法定继承人的份额。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处分个人财产,包括决定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只要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如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等,就具有法律效力。但需注意,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若遗嘱未保留此类继承人的必要份额,对应当保留的份额,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总之,自书遗嘱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可以对法定继承人的份额进行剥夺或分配安排。
三、代书遗嘱可以写部分财产给他人吗
代书遗嘱可以写部分财产给他人。代书遗嘱需满足一定条件,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在遗嘱中明确将部分财产指定给特定他人是合法的,只要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但要注意,遗嘱应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如果遗嘱存在瑕疵,可能会影响其法律效力。所以,代书遗嘱写部分财产给他人是可行的,但务必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自书遗嘱可以将全部财产分配予特定对象,但风险较高。遗嘱应明确列出遗产范围,避免使用“所有财产”等模糊描述,否则继承人可能对财产内容产生困惑,导致纷争。因此,建议在遗嘱中清晰表述财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