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综合更新 > 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怎么判?

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怎么判?

时间:2024-12-29 20:29:23 网络 浏览:16

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怎么判?

  一般情节: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并且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公司、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或者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前款规定的情形发生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前款罪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虚增或减少资产:达到已报告资产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

  虚增或减少利润:达到已公布利润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

  直接经济损失:累计给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达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六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虚增或者虚减营业收入达到当期披露的营业收入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四)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五)未按照规定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担保、关联交易或者其他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数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的累计数额达到最近一期披露的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公司、企业骗取发行核准或者注册并且上市交易的;

  (七)致使公司、企业发行的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的;

  (八)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或者将盈利披露为亏损的;

  (九)多次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多次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的;

  (十)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以上就是关于“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怎么判?”的详细内容,法务已在上文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您有相关问题也都可以咨询网,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