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后买的房子是不是共同财产
结婚后购置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夫妇婚后购置房屋,其归属并非必然归两人所有。关于这点的详细说法如下所述:
首先,若在夫妻关系持续稳定期间购入的房屋,倘若夫妻双方并未对其所有权做出明确清晰的规定,那么即使房产证之上仅书写了其中一位配偶的姓名,此类房屋也会被认证为双方共有的财产;
其次,假如房屋是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置,并将产权登载于一方子女的名下,此时这处不动产便可以被判定为依照各自父母的资金贡献比例所共有,不过当事人若另有书面协议则另行处理;
然后,倘若这对夫妇使用共同财产以某一方父母之名誉购买的房屋,且产权登记在该方父母的名下,那么房屋的所有权就属于父母,而非夫妻所有的财产。这样的情况下在夫妻离婚时分隔不平摊,各自只能根据自己的出资比例,把投资款看做是一种债务请求权予以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结婚前的债务婚后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婚前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债务人个人承担,婚后通常不需要另一方共同承担。但如果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比如用于购置共同居住的房屋等,那么婚后另一方可能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断的关键在于该债务是否与婚后家庭生活相关。若只是婚前个人的消费、投资等行为所产生的债务,与婚后家庭无关,就属于债务人个人债务,配偶无需负责。
例如,婚前甲向他人借款用于自己的生意周转,婚后生意亏损,此债务就属于甲的个人债务,乙无需共同承担。但如果婚前借款是为了婚后装修共同住房,那么乙就可能需要共同承担。
三、结婚后买的车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购买的车子一般属于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车子作为婚后购置的重要财产,若无特殊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例如,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等情况,都符合共同财产的认定。但如果是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且明确约定只归一方所有,或者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就不属于共同财产。总之,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法律规定和实际证据为依据来认定车子是否为共同财产。
婚后购置的房产归属需具体分析:稳定夫妻关系期间购入的房屋,除非明确约定,否则视为共有财产;若双方父母共同出资,按出资比例共有,另有协议除外;若用共同财产以一方父母名义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则为父母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