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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税赡养老人是如何正确计算的

时间:2025-02-08 00:00:07 网络 浏览:9

一、申税赡养老人是如何正确计算的

申税赡养老人的合理计算方式

关于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申报事宜具体如下:对于独生子女而言,可按每月2,000元之标准行之以子女专项扣除。而对于非独生子女者,则需平均分摊每月2,000元之额度,但该份额不得超出每月1,000元的限制。若申报双方另有商议及协议,则可按照约定之分担方式予以确定,并据此进行专项扣除操作。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申税大病医疗扣除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申税大病医疗扣除标准规定如下: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比如,某纳税人年度内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药费用20000元,超过15000元的5000元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扣除,但需注意扣除金额不得超过80000元限额。此扣除政策旨在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负担,提升其就医保障水平。

三、申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如何计税

在申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的计税规定如下: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按照一定标准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具体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纳税人需要留存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关于申税赡养老人的合理计算方式:独生子女每月可享2000元子女专项扣除;非独生子女则需平均分摊,但每人每月最多扣除1000元。若有协议,可按协议分摊。这样既能确保老人得到妥善赡养,又能合理减轻子女的税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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