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房产未还完贷款怎么处理
离婚纠纷中未还完贷的房产,常见解决办法有:一方承担剩余贷款得房并给另一方金钱补偿;出售住房,用所得先还贷款再分割余款;若双方都无力承担贷款且不想卖房,可能暂时共同持有,等条件具备再商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离婚彩礼未退还如何解决
在离婚时,若未退还彩礼,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也应予以支持。
具体操作中,男方需提供彩礼给付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证人等。法院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彩礼使用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应退还及退还的比例。若协商不成,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离婚时车辆归属权怎么判定
离婚时车辆归属权通常根据以下情况判定:若车辆是婚前一方购买,登记在其名下,一般归该方所有;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车辆归一方所有。若车辆是婚后购买,不论登记在何方名下,若无特殊约定,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归属,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出资、贡献等因素综合判定。如果车辆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或者是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归一方所有。总之,要综合考虑车辆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归属权。
离婚时如果房产贷款未还完,一般会有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可以协商由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并取得房屋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也可以将房屋出售,用所得款项清偿贷款后,再分割剩余的房款。如果双方都无力偿还剩余贷款且不愿意出售房屋,可能会暂时共同拥有房屋,等条件成熟时再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