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地点怎样确定法院
起诉离婚法院确定一般按地域管辖,多是“原告就被告”,要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离婚诉讼。
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经常居住地是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连续住超一年的地方,住院就医处不算。
还有特殊情况。像对不在中国居住、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提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不一致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军人离婚,按双方情况定管辖法院。
二、起诉离婚确定法院后管辖权异议咋处理
若在起诉离婚确定法院后提出管辖权异议,应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当事人要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受诉法院提出书面异议,阐明异议的事实与理由。法院在收到异议申请后,会进行审查。若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法院会裁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若认为异议不成立,会裁定驳回。当事人若对裁定不服,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后,二审法院会对上诉进行审理并作出终审裁定。需注意,在管辖权异议处理期间,原诉讼程序通常会中止。
三、起诉离婚财产纠纷应向哪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财产纠纷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通常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指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存在特殊情况,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探讨离婚地点怎样确定法院时,除了常规的确定方式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比如,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涉及军人离婚诉讼,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你在确定离婚法院地点时是否遇到了难题呢?若对这些特殊情况或其他与离婚地点确定法院相关的问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