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上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应该怎么办?
如果离职证明上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员工应当首先与公司的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沟通,要求更正。如果公司拒绝更正或沟通无果,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员工在离职前应认真核对离职证明上的内容,确保准确无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职证明应该由谁来开具?
离职证明应由原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开具。在员工离职时,公司应当主动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并在证明上加盖公司公章,以确保其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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