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破坏军婚?
破坏军婚(刑法第259条第1款),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刑法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现役军人,是指有军籍的,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官兵。
破坏军婚的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为人违反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
现役军人和其他人结婚也犯罪吗?
这个问题要看具体情况。
为便于理解,列举几种情形:假设现役军人为A、现役军人配偶为B、对方为C、对方配偶为D,在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配偶的情况下A和C结婚:
情形一:BCD均为非现役军人,则AC均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情形二:B为现役军人,CD为非现役军人,则A不构成破坏军婚罪,而C构成破坏军婚罪。
情形三:C为现役军人,BD为非现役军人,则AC均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情形四:D为现役军人,BC为非现役军人,则A构成破坏军婚罪,而C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情形五:BC为现役军人,D为非现役军人,则A不构成破坏军婚罪,C构成破坏军婚罪。
情形六:BD为现役军人,C为非现役军人,则AC均构成破坏军婚罪。
情形七:CD为现役军人,B为非现役军人,则A构成破坏军婚罪,C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情形八:BCD均为现役军人,则AC均构成破坏军婚罪。
判定的关键,是看结婚的对象是不是“现役军人的配偶”。
在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的是:第一,构成破坏军婚罪的前提是“明知”,如果不是“明知”,则不构成破坏军婚罪,但构成重婚罪。第二,在上述六种情形中,情形一、二、三、五中,A虽然都不构成破坏军婚罪,但都构成重婚罪;同理,情形一、三、四、七中,C也都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