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骨折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车撞骨折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5、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9、其他费用:还可能包括鉴定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被车撞了该如何维权?
被车撞了可以采取的维权措施:
1、保护现场与留证:尽量保持冷静,立即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并保护好现场。如果条件允许,可以拍照或录像留证。
2、报警与保险报案:立即向当地的交警部门报案,交警将会到现场进行勘查,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同时,也应及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情况进行理赔。
3、医疗救治:尽快前往医院接受治疗,并保留好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费用票据。
4、协商与调解:在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与肇事方或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5、诉讼维权: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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