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日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的六十日内应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且需要通过书面刑事进行通知申请的职工以及该职工所属单位。
且在面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是,应当在十五日内做出认定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认定书怎么申请?准备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提交申请:到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准备好的申请材料。
等待审核: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取证。
领取认定书:如果认定为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出具工伤认定书,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