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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中一方失踪了怎么离婚-

时间:2024-08-19 12:14:45 网络 浏览:46

夫妻中一方失踪了怎么离婚?

  关于夫妻一方失踪,但是另一方想要离婚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有两种解决的方式。

  首先第一种就是我们平时经常接触的诉讼离婚,我国对于一方失踪一方要求离婚的情况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中就明确规定了,因为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送达起诉状之后,法院同意立案后会送达诉讼文书给另一方,因此在一方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另一方只要求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会想失踪的一方通过公告的形式送达诉讼书。这时就存在说如何认定送达至对方的问题,因为对方下落不明,存在无法得知的情况,所以《民事诉讼法》就规定了,公告发出之日起计算,经过了60日的那么就认为送达了,意思即不管是否被被告看到,在法律上都视为送达,那么在进行庭审时,对方还没有出现,受审,应诉的话,那么就认定为缺席判决。

  以上是一方只要求离婚的情况。

  还有一种方式是通过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者死亡,以此解除婚姻关系。

  那么如何认定为失踪或是死亡呢?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在《民法通则》第20条就明确规定了,如果公民下落不明的时间满2年的话,那么另外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下落不明的一方为失踪,但是首先应发出寻找下落不明方的公告,且有公告期,公告期为3个月,3个月届满后,如果还是下落不明的话,法院此时才可以作出失踪的判决,此时,想要离婚的一方自然就可以提出离婚诉讼,因对方失踪准予离婚。

  下落不明认定死亡的规定,《民法通则》也有明确的规定,时间比失踪的时间长2年,也就是四年(意外事故除外,意外事故满2年即可),下落不明满四年的话,离婚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下落不明方死亡。当然,法院也需要发布公告寻找下落不明方,届满一年后仍然没有找到,即可以认定死亡,婚姻关系即从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动解除。

  诉讼离婚程序怎么走?

  一、去法院起诉

  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离婚起诉书标准格式》)

  二、法院审理阶段

  这是法院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法院判决

  最后,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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