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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怎么认定?

时间:2024-11-25 18:15:43 网络 浏览:54
医疗事故罪怎么认定?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行为表现如下:

  擅离职守的;

  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疗事故投诉找哪个部门?

  出现医疗事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也可以选择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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