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闹离婚期间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在离婚纠纷过程中,往往出现以下几种较为典型的转移财产行为:
首先是擅自将属于婚姻双方共同所有的存款从储蓄账户上提现,并将这笔款项秘密地转移至他人名下的账户;
其次是对夫妻共有的房地产、车辆等重要资产进行掩饰和隐蔽,不对外透露其价值和实际情况,试图私自进行处置或者转让;
再次是蓄意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出售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最后是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珍贵物品,例如珠宝首饰、古玩字画等进行隐藏或者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闹离婚期间一方隐匿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在闹离婚期间,一方隐匿财产属于违法行为。法律后果如下:
-离婚分割财产时,对于隐匿的财产,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对隐匿方少分或不分。
-若对方发现隐匿行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处理时,会根据隐匿财产的具体情况,如价值、隐匿时间等,确定对隐匿方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拘留等。
-隐匿财产的行为还可能构成妨碍民事诉讼,对方可要求其承担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等。
总之,隐匿财产不仅违背了夫妻之间的诚信原则,也会在法律上受到制裁,以维护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和离婚财产分割的公平性。
三、闹离婚期间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有哪些
闹离婚期间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常见有:将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如低价出售房产给亲友;故意虚报债务,让夫妻共同财产承担虚假债务;隐藏、销毁夫妻共同财产的凭证,如银行账单等;将存款提前取出并以他人名义存储;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如变卖贵重物品等。这些行为可能导致另一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遭受损失。法律规定,一方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恶意转移财产行为的,在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所以,若发现对方有此类行为,应及时收集证据,以便在离婚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离婚纠纷中,转移财产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包括:一是私自提取夫妻共有存款,转移至他人账户;二是隐瞒共有资产,如房产、车辆的实际价值,试图私下处理;三是低价出售共有财产;四是隐藏或转移共有贵重物品,如珠宝、字画等。这些行为都侵犯了共有财产权益,应当依法予以制止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