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而不养可以拒绝赡养父母吗
生而未尽抚养义务,能否拒绝履行赡养父母的责任?
在法律范畴内,非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以及成年后对父母的赡养等方面。
然而,并非所有的情况下都能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抚养责任与赡养责任乃两个独立、并行存在的法律关系,未有任何一项法律规定是以另外一项作为先决条件。倘若父母未能尽到抚养义务,那么未成年子女有权向其请求支付相应数额的抚养费用。此外,在双亲离异的状况下,抚养费用通常由不直接负责抚养的一方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未履行抚养义务能否免除赡养义务
一般情况下,未履行抚养义务不能免除赡养义务。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分别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产生。抚养义务主要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责任,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而赡养义务是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法定义务,旨在保障父母的晚年生活。
虽然父母可能未履行抚养义务,但这并不构成子女免除赡养义务的法定理由。子女仍有义务赡养父母,以体现家庭伦理和法律的要求。当然,如果父母存在严重虐待、遗弃等行为,可能会影响子女赡养义务的履行程度,但不能直接免除赡养义务。
总之,未履行抚养义务不能成为免除赡养义务的合法依据,子女应尽到赡养父母的责任。
三、收养子女后能否断绝与原生父母关系
在中国,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原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消除。收养关系一经合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养子女对原生父母不再有赡养等义务,原生父母也不再对养子女有抚养等权利。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关系的断绝是基于法律规定的收养行为而产生的后果,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自然断绝。同时,即使收养关系成立,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成年养子女对原生父母确有赡养扶助等义务的,仍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总之,收养子女后,一般可依法断绝与原生父母的关系,但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父母未尽养育义务能否拒绝赡养? 未尽生育责任不影响成年子女赡养义务。抚养和赡养是独立法律概念,无相互先决条件。未成年子女可请求补足抚养费。父母离婚等原因无法共同承担抚养责任时,非直接抚养方通常负责承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