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分居期间抚养费给多少钱合理
离婚诉讼中分居期间抚养费数额受子女需求、双方经济状况、地区生活水平等影响。一方有稳定收入,抚养费按其月总收入20%至30%算,抚养多子女比例可上调,不超50%。无固定收入方,参考当年或同行业收入按比例确定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需满足哪些条件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是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是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变更抚养权通常需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时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以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三、离婚后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一般情况下,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请求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后两种情形需以离婚为条件。生活困难的标准一般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在判断是否符合这些情形时,需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数额与当地生活水平差异等因素。
离婚时分居期间抚养费的数额,通常要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一般来说,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可以按照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如果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