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赠予子女的房产能要回来吗
离婚时给子女的房产,通常情况下那是不能再要回来的。
要是这赠予的行为已经把过户手续给办好了,那房产的所有权就已经转到子女名下。
按照法律的规定,赠与人就没有权利去撤销这个赠予。
不过,要是出现了下面这些情况,赠与人就可以要求把房产要回来。
比如说,受赠的子女狠狠地侵害了赠与人,或者是赠与人的那些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再比如说,受赠的子女对赠与人是有扶养义务的,可就是不履行;还有就是受赠的子女不按照赠与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去做。
在这些法定的情形之下,赠与人得在自己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撤销原因的那一天起,一年之内去行使撤销权。
要是超过了这个期限,撤销权就没。
总而言之,离婚时赠予子女的房产到底能不能要回来,那可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好好判断一下。
二、离婚后反悔赠予房产有法律依据吗
离婚后反悔赠予房产是否有法律依据,需分情况讨论。
如果房产赠予尚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一般可以撤销赠与。但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的赠予,与身份关系相关且具有一定道德义务性质,不同于一般赠与合同。若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通常会认定该赠予条款有效,不支持随意撤销。
若房产已经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即完成过户,此时房产所有权已转移,通常不能再撤销赠予。除非受赠方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情形,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
三、离婚赠予子女房产反悔有法律依据吗
离婚时赠予子女房产,在某些情形下反悔有法律依据。
从法律性质看,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予具有身份关系属性,不同于一般的赠予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通过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判断是否存在上述可撤销情形。若经审理查明确实存在欺诈、胁迫等,法院可能支持反悔,对赠予行为予以变更或撤销。
但如果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赠予房产的行为一旦完成,如已办理房产过户登记,通常不能随意反悔。因为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已履行完毕,具有法律效力。若尚未办理过户,法院也会综合考量协议的整体性、赠予目的等因素,不一定支持反悔。
当探讨离婚赠予子女的房产能否要回来这一问题时,与之紧密相关的是房产赠予完成后的变更问题。若房产已经完成过户登记,想要要回往往面临诸多法律障碍,但存在法定的可撤销赠予情形时除外,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此外,还涉及赠予房产后反悔的时效问题。要是你对离婚赠予子女房产后,如何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撤销情形、时效如何计算等方面存在疑问,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