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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有什么不同

时间:2025-04-22 18:50:03 网络 浏览:1

一、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有什么不同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存在多方面不同,具体如下:

1.性质差异:

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的法律行为。也就是说,扶养人需要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作为交换,在履行义务后可获得遗赠财产。而遗赠是单务、无偿的法律行为,遗赠人单方面作出将财产给予受遗赠人的意思表示,受遗赠人无需付出相应代价。

2.生效条件区别:

遗赠扶养协议需扶养人切实履行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后才生效。比如,要对遗赠人的生活进行照料、在其去世后妥善安葬等。而遗赠在遗赠人死亡后即生效。

3.执行顺序不同:

若有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执行协议内容;若没有该协议或者协议无效,才执行遗赠相关安排。

4.主体要求各异:

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遗赠的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

实践中,要依据具体情形,合理选择合适方式,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遗赠扶养协议和遗赠在效力上有何差异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在效力上差异明显。

从法律效力优先性看,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遗赠。当二者内容冲突时,以遗赠扶养协议为准。这是因为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合同,扶养人承担被扶养人生养死葬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受遗赠人无需承担义务。

从生效时间和条件方面,遗赠扶养协议自协议成立时生效,且需双方履行各自义务;遗赠是遗赠人死亡时生效,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从稳定性讲,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非经法定程序或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解除;遗赠人可随时变更、撤销遗赠。

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赠在法律效力上有何差异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在法律效力上存在显著差异。

从效力优先性看,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赠。当被继承人既立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有遗赠时,若内容冲突,应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

在义务方面,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合同,扶养人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受遗赠人一般无需承担义务(若附义务,应在接受遗产价值范围内履行)。

从生效时间来讲,遗赠扶养协议自双方签字即生效;遗赠则是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再者,稳定性上,遗赠扶养协议一经订立,双方非经法定事由或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遗赠人可随时变更、撤销遗赠。

当探讨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有什么不同时,除了基本概念和形式上的差异,在实际执行中也有诸多区别。比如,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协议,扶养人需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才能取得受遗赠的权利;而遗赠是单务无偿的。在效力方面,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赠。若对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在具体情形中的适用、效力认定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深入剖析两者区别,解答您的困惑,帮您明晰在不同情境下该如何正确运用这两种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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