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综合更新 >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时间:2025-04-24 15:27:54 网络 浏览:1

一、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规定: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是重要原则。比如,若一方抚养子女,可适当多分财产;女方因抚育子女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再者,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最后,离婚时,夫妻的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具体分割时,需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律规定确定各方财产份额。

二、起诉离婚债务分担在法律上有啥规定

起诉离婚时,债务分担按以下规定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属共同债务。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共同偿还。先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但协议或判决不影响债权人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一方婚前债务,或非基于共同意思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诉讼中,主张共同债务一方需举证证明债务符合共同债务条件;主张个人债务一方也需证明债务属个人债务情形。

三、起诉离婚时债务承担在法律上有啥规定

起诉离婚时,债务承担分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若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其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此类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

当探讨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规定时,除了基本的分割规则,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例如,若在财产分割后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另一方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对于涉及知识产权收益的财产分割,离婚时未实际取得的收益部分,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处理。如果您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这些拓展问题,或者其他相关法律细节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解惑。

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