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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卖的药太贵可以投诉药店吗-

时间:2024-08-21 12:08:37 网络 浏览:50

店卖的药太贵可以投诉药店吗?

  药店卖药价格过高,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投诉:

  1、拨打消费者维权热线:如果与药店协商无果,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向消费者协会请求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向行政部门投诉:消费者还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在投诉时,应提供详细的购药凭证、药品价格过高的证据等材料,以便行政部门对药店进行调查处理。

  3、提请仲裁或诉讼:如果与药店达成了仲裁协议,消费者也可以将价格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者,消费者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药店的定价行为进行审判。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药卖的太贵药店是否属于违法?

  药卖的太贵,药店不一定违法,但可能涉及不正当价格行为。

  药品价格并没有法定的统一零售价,药店作为市场主体,有权自行决定销售价格。但如果药店采取抬高等级或压低等级等手段销售药品,变相提高价格,或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药品价格过高上涨,那么就可能构成不正当价格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销售、收购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九条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

  中央定价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制定定价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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