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资料能否获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患者对自己在医疗机构的病历享有查阅、复制的权利。患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医疗机构申请获取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验检查结果等。但是,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如涉及第三方的隐私,或者可能引起患者身心伤害的内容,医疗机构有权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必要的遮掩或者删除。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医疗纠纷中,患者享有哪些权益?
患者在医疗纠纷中享有以下主要权益:
1. 健康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这意味着患者有权在无不当干扰的情况下接受医疗治疗。
2. 知情权: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医生应向患者或其家属充分解释病情、治疗方案、可能的风险等,患者有权了解并决定是否接受治疗。
3. 选择权:患者有权选择医疗机构和医生,也有权拒绝或同意任何治疗方案,这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也有体现。
4. 隐私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保守其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的秘密。
5. 索赔权:如果因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导致患者损害,患者有权根据《侵权责任法》要求赔偿。医疗机构应对其诊疗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6. 申诉权与诉讼权:患者对医疗行为有异议时,可向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如不满意处理结果,可依据《民事诉讼法》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 《侵权责任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以上权益的实现需要在法律框架内,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同时,患者也需遵守医疗秩序,尊重医护人员的工作。
对医疗纠纷调解结果不满,应如何上诉?
如果对医疗纠纷的调解结果不满意,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利选择进一步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您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他们有权对此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如果对行政部门的处理结果仍然不满意,您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将医疗机构告上法庭。
在民事诉讼中,您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例如医疗记录、专家鉴定意见、证人证词等。法院会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应对您的损失承担责任。
如果您认为在调解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或者调解员有偏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挑战调解机构的决定。这种情况下,您需要证明调解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对您的权益造成了实质影响。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该法规定了公民和法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包括医疗纠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该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3.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医疗事故的鉴定、处理和赔偿等事项,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依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当您认为行政机关(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时,可以依据此法提起行政诉讼。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行动应咨询专业法律顾问。
患者有权获取自己的病历资料,但需尊重并保护他人的隐私权,医疗机构也有责任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和保密。在实际操作中,患者应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和程序来申请获取自己的病历资料。如果遇到任何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