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协议只要双方签字就有法律效力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签署的协议,并不仅仅依靠当事人双方签署即产生法律效力。实际上,婚内协议的法律效力取决于该协议条款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社会道德规范相契合。若协议内容公正、合理,且能够充分体现出双方的真实意愿,那么这样的协议往往会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然而,倘若协议中存在欺诈行为、受到胁迫、明显不公平等情况,或者协议内容涉及到对人身自由权的限制、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等问题,那么这类协议便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婚内财产约定只有双方签字有效吗
婚内财产约定仅双方签字通常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只要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般就认定为有效。双方签字作为一种常见的意思表示形式,在没有其他无效情形的情况下,能够确立该约定的法律效力。但如果约定涉及不动产等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财产,可能还需要办理相应的登记等程序,否则可能仅在双方之间产生内部效力,对外可能不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总之,双方签字的婚内财产约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有效的。
三、婚内协议未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协议未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即使未公证,依然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公证并非婚内协议生效的必备要件,它只是一种增强协议公信力的方式。例如,双方约定财产归属、债务承担等内容的婚内协议,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可在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但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等特殊财产的约定,进行公证可能更有利于日后维权。总之,未公证的婚内协议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面临一些举证等方面的问题。
婚内协议的法律效力非单凭签署即生,需考量其与法律法规、道德规范的契合度。公正合理、反映双方真意的协议常被视为有效。反之,若含欺诈、胁迫、不公或侵犯人身自由、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该协议可能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