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异再婚领证需要什么材料
对于已经经历过一次离婚历程并准备再度投入婚姻生活的人士来说,若想要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那么所需要提交的文件材料如下:
首先,需提供两人各自的户口簿及身份证的原始文档;
其次,必须亲自书写一份关于自己尚未有合法配对的伴侣以及在法律上与另一方当事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血缘亲戚关系的职业性声明;
此外,还需要提供三份最近拍摄的,2寸规格的半身免冠红色底面的双人照片(当然,现场也可以照取);
最后,离婚人员需要提交其离婚证书、离婚证明或者由法院签发的离婚裁判文书。
还有一点,如果选择结婚前进行健康检查,那么所需的婚检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
特别提醒,如您曾经处于已离异状态,则需提交由婚姻登记机构开具的单身附录。
因此,为了顺利完成二次结婚的手续,除了必须提供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外,还须提供离婚证明或者法院签发的离婚裁判文书,而婚检证明是否必需,具体还要根据所在地区的相关政策来确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二、离异后再婚后再次离婚需哪些手续
离异后再婚后再次离婚,手续如下:
首先,协议离婚的,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若诉讼离婚,一方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相关证据等材料。
总之,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遵循法定程序,确保离婚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离异再婚户口迁移手续如何办理
离异再婚户口迁移,一般需以下手续:
首先,持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若有)、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开具准迁证。迁入地派出所审核相关材料后,符合条件的会开具准迁证。
然后,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原派出所会注销户口并开具迁移证。
最后,将迁移证交至迁入地派出所,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完成户口迁移。
需注意不同地区具体要求可能有所差异,如有些地方可能要求提供离婚协议书等。同时,要确保证件齐全、真实有效,以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再婚人士办理结婚手续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及无近亲关系的声明、三张2寸红底双人照、离婚证书或离婚证明或法院离婚裁判文书。需婚检证明的,根据地区政策确定。离异者还需提交婚姻登记机构开具的单身附录。准备好这些材料,再婚手续即可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