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建造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的
1、协商
协商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佳方式。合同双方应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协商方式程序简便、及时迅速,有利于减轻仲裁和审判机关的压力,节省仲裁、诉讼费用,同时也有利于增强纠纷当事人之间的友谊,巩固和加强双方的协作关系。
2、调解
如果协商不成,合同双方可以自愿要求有关机构进行调解。调解是在第三者(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
3、仲裁
仲裁是一种现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合同双方可以依据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将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以解决合同纠纷。仲裁方式比较灵活、简便,解决纠纷比较快,费用又比较低,因此很受当事人欢迎。
4、诉讼
如果仲裁不成或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合同双方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告需要满足一定的起诉条件,包括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船舶建造合同纠纷归谁管
1、约定管辖
如果合同双方在船舶建造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就按照约定的法院进行管辖。这种约定应明确、具体,以确保案件在合法、合理的管辖法院进行审理。
2、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在没有约定管辖的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船舶建造合同而言,合同履行地通常为船舶建造地,因此船舶建造地法院具有管辖权。
3、海事法院专属管辖
由于船舶建造合同纠纷属于海事海商案件的范畴,如果涉及船舶所有权等相关海事海商纠纷的特殊事项,可能由海事法院专属管辖。海事法院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具有专业性和专门性的优势,能够更好地统一处理涉及船舶相关的专业法律问题。
4、级别管辖
如果案件涉及级别管辖的问题,要根据案件的标的额、案件的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应由哪一级别的法院管辖。例如,标的额较大、案情复杂的案件可能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