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起诉期限是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在通常情况下,对于离婚诉求并未设定明确的时效期限加以限制。然而若涉及女方处于孕期阶段,生产之后的一周年之内或者终止妊娠后的六个月之内,在此期间男方无权主动提出离婚申请,除非经过法院裁定确认具有实质性的必要性理由才会考虑是否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倘若人民法院判定不准许离婚,而男女双方在判离之后继续维持分居状态达到了下一整年后,其中一方要求再次启动离婚诉讼程序时,则应当依法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协议公证通常需以下材料:
1.离婚协议原件,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双方身份及户籍信息。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
4.离婚协议书所涉及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双方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用于公证存档。
公证机关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后,出具公证书。需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公证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公证机构。
三、离婚诉讼时效规定是多久呢
离婚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一年,需在离婚登记之日起或在离婚判决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需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可能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而中断、中止,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对方可能以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可能会驳回诉讼请求。
法律规定离婚诉求无明确时效限制。但女方孕期、产后一年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主动提出离婚,除非法院裁定有实质性必要。若法院首次不判离,双方分居满一年后,一方可再次申请离婚,法院应准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