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户口迁回娘家拆迁怎么分配
在离婚之后,若户口选择迁至娘家,针对拆迁财产的分配问题,须遵守地方相关的拆迁政策。通常情况下,如果拆迁补偿是按照户籍人口数量来分配的,那么你在此类条件符合的情景下或许能够享受到其应有的份额;然而,倘若分配方式是以房屋实际面积或其他考量因素为基准的话,户籍因素则未必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对于某种特定情形的了解和把握,必须结合娘家所在地区的实际政策和拆迁方案做出全面的综合分析与判断。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离婚几年内起诉有效期
根据普遍的法律规定,若提出要求将婚姻期间的共有财产进行重新分割的请求,诉讼时效应设定为三年,自相关事实被权利人查明之日算起。
然而,当有人发现另一方在解除婚姻关系过程中实施了隐瞒、转移、出售、摧毁夫妻共有的财产,或者蓄意制造债权来图谋占有对方财富这样的不法行为,由于情况极其严重,所以不适用三年的时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离婚几年内可以起诉重新分割财产
在离婚案件中,若有一方故意隐瞒、藏匿、转移、变卖、销毁夫妻共有的财产,或者非法制造债务来试图侵吞另一方的财产,那么自被揭露之日起开始计算,经过三年之后,无过错方可提起诉讼,谋求对该部分夫妻共有财产进行重新分配。
然而,若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但其中存在欺诈、威胁等不正当行为,则应当在协议离婚后的一年内提出申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关于拆迁分配,需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一般来说,如果拆迁补偿是按照户口人数进行分配,那么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能会获得相应份额。但如果是按照房屋面积等其他因素分配,户口可能不是决定性因素。具体情况要综合考虑娘家所在地的具体政策和拆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