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家暴的发生?
要证明家暴的发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和提供证据:
1、及时报警:在遭受家暴后,受害者应尽快报警,并详细描述家暴发生的时间、地点、施暴者行为等关键信息。
2、保存报警回执:报警后,警方会出具报警回执,这是证明家暴发生的重要证据之一。
3、就医记录:受害者应及时就医,并保存好就医记录、诊断证明、伤痕照片等医疗证据。
4、伤情鉴定:如果可能,受害者可以要求警方或医院进行伤情鉴定,以证明家暴造成的身体伤害程度。
5、书面保证:如果施暴者在事后有悔过表现,受害者可以要求其书写保证书,明确其实施家庭暴力的细节。
6、录音证据:受害者也可以对双方的谈话进行录音,以获取施暴者的承认或其他相关证据。
7、目击者:如果有邻居、朋友、亲戚等目击了家暴的发生,他们的证言将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8、出庭作证:确保证人愿意在需要时出庭作证,并提供其联系方式以便法院联系。
9、现场照片或视频:如果可能,受害者可以拍摄家暴现场的照片或视频作为证据。
10、家庭暴力保护令:如果受害者已经申请了家庭暴力保护令,这也是证明家暴发生的有力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遭受家暴后,可以向哪些机构求助?
遭受家暴后,你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这些机构会为你提供帮助和支持,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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