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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能不能继承

时间:2025-02-03 10:35:27 网络 浏览:0

一、承包地能不能继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包土地并不具备继承性。这主要是由于承包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当家中某位成员去世后,并不妨碍家庭中的其他成员延续其承包权进行耕作经营。然而,对承包地上所产生之收益则具有继承性。这主要是因为,从根本性质上来说,承包地表层下的所有权乃是归属于村集体组织所有,而非个人之私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二、承包地被征收后补偿款归谁

承包地被征收后,补偿款一般归承包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但具体的补偿款分配方式,可由承包方与发包方通过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裁决。在实践中,通常会考虑承包方对承包地的投入、承包期限等因素来合理分配补偿款。

三、承包地能否在家庭成员间流转

承包地在家庭成员间可以流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同时,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但需注意,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等原则,且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超过部分无效。家庭成员间的流转通常较为便捷,但也应依法进行相关手续办理,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承包地不能继承。承包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某个成员死亡,不影响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但承包收益可以继承。因为承包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不是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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