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第二天不干了算违约吗?
如果签订合同后,劳动者无故不想在该单位工作,且没有按照合同或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那么第二天不干了通常会被视为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则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单位存在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此时第二天不干了不算违约。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辞职不让走该怎么办?
辞职不让走,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
1、尝试与上级管理人员进行真诚的沟通和协商,请求他们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审批并批准辞职请求。
2、若沟通无果,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如开具离职证明、支付工资等。
3、根据《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仲裁机构将在收到投诉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应,并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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