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期限有何具体规定?
公告发布期限的规定因公告的性质和发布主体而异。例如,对于政府机关发布的行政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行政机关应当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情况复杂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20个工作日。而对于上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且在知晓该事件后两个交易日内发布。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3.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破产财产分配时的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的分配是一个严谨的过程,旨在保障各类债权人的权益。其基本顺序如下:
1.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是最先支付的,包括破产清算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用、管理人报酬、破产财产的保管、评估、拍卖等费用,以及在破产期间为全体债权人共同利益而发生的债务。
2. 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接下来优先支付的是欠付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但有一定的限额。
3. 税款:未清偿的税款在此阶段进行支付。
4. 普通债权:以上费用和债务支付后,剩余的破产财产将用于偿还普通债权,如银行贷款、供应商欠款等。普通债权通常按照比例分配,因为可能不足以完全清偿所有债务。
5. 优先股股东:在普通债权得到部分或全部清偿后,如果还有剩余财产,才会分配给优先股股东。
6. 普通股股东:最后,如果还有剩余财产,才可能分配给普通股股东。但实践中,往往在支付完前面几类债权人后,破产财产已经所剩无几,所以普通股股东通常很难得到清偿。
【引用法条】
上述顺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股东能否因破产解散免责其法律责任?
股东在公司破产解散的情况下,其法律责任的免除并不是绝对的。股东的责任主要取决于他们在公司的地位、行为以及对公司债务的直接或间接责任股东的责任范围限于他们的投资,即他们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以他们的出资额为限,这就是所谓的“有限责任原则”如果股东有以下情况,他们可能需要承担超过其出资额的责任:
1.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2. 股东未足额出资或者虚假出资;
3. 股东在公司清算过程中有过错,如恶意转移公司财产,逃避债务等。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法律规定表明,虽然股东通常只需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更广泛的法律责任。
公告发布期限的确定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不同的公告类型有不同的时间要求,发布主体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市场的公平秩序。如遇到具体案例,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详细分析。